認證咨詢所依據的標準為單位標準、行業標準及必要的補充技術要求,必須使用的其它標準或補充技術要求,需報單位技術監督局備案。
第一條為加強對產品質量認證機構的管理,使產品質量認證機構的認可工作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產品質量認證機構的認可是指國家根據統一的審查、評定條件,對申請開展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的機構進行審查、評定并頒發證書,證明其有資格面向社會提供產品質量認證評價服務的活動。第三條凡申請開展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的機構,必須依據本辦法辦理申請認可手續。經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認可并取得《產品質量認證機構認可證書》(以下簡稱《認可證書》)的產品質量認證機構(以下簡稱認證機構),方可實施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第四條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組織認證機構認可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對中國產品質量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實施評定工作的管理;(二)批準對認證機構的評定報告,頒發認可證書;(三)批準對認證機構的監督檢查報告,決定對認證機構的處理;(四)負責處理認證機構對評定工作的申訴;(五)統一管理認證機構認可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第五條中國產品質量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認可委員會)由政府有關部門、社會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等方面的代表或者專家組成,根據國家技術監督局的授權,負責對認證機構認可工作的具體實施。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產品質量認證機構認可準則》(以下簡稱認可準則)等審查、評定工作文件;(二)負責組織對認證機構的審查、評定;(三)向國家技術監督局提交對認證機構的評定報告;(四)負責處理認證機構對評審組審查、評審工作的申訴;(五)負責對認證機構的日常監督,向國家技術監督局提交監督檢查結果和有關建議報告。第六條凡申請開展產品質量認證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向國家認可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質量手冊》及有關文件。第七條國家認可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60天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對受理申請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受理申請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第八條國家認可委員會組織評審組對受理申請的申請人進行評審。評審組組長由國家認可委員會指定,全面負責評審工作。第九條評審組進行現場評審的基本工作程序為:(一)對申請人提交的《質量手冊》及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不完善的,要補充完善;(二)制定現場評審計劃;(三)準備現場評審工作文件;(四)依據認可準則實施現場評審;(五)向國家認可委員會提交評審報告。第十條國家認可委員會對評審組的評審報告進行評定,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一)對達到認可條件的,建議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認可;(二)對達不到認可條件的,通知申請人限期整改;(三)對達不到認可條件,申請人又不愿意整改,或者在限期內不能改進的,通知申請人撤銷申請。第十一條國家技術監督局根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評定報告,批準對申請人的認可,頒發《認可證書》,允許申請人在認證業務范圍內使用“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標志”(以下簡稱認可標志)。第十二條《認可證書》有效期為4年,自頒發證書之日起計算。第十三條認證機構在認可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保持其認可資格的,應當在《認可證書》有效期滿前90天內向國家認可委員會提出復評申請。第十四條認證機構必須公正地開展產品質量認證活動,對出具的產品質量認證證書負責。第十五條認證機構應當接受國家認可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的監督檢查,并每個季度向國家認可委員會報告一次認證工作情況。認證機構最初進行的3次產品質量認證活動,應當接受國家認可委員會的監督觀察。第十六條認證機構變更其業務范圍的,必須經國家認可委員會評定,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第十七條認證機構的質量手冊及有關文件有較大更改時,應當報國家認可委員會確認。國家認可委員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重新進行評定。第十八條認證機構不得向社會提供其認證產品范圍內的產品設計、開發、咨詢服務。第十九條認證機構未經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不得擅自與國外的認證機構簽定認證合作協議。
附件:中國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總第一條則為規范設備維修經營活動,促進設備維修市場的管理,加強設備維修行業的自律,提高設備維修質量,維護設備維修企業和用戶的正當權益,結合當前設備維修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企業法人》,從事設備維修經營活動的企業,適用本辦法。第三條設備是指生產、運營、試驗、辦公與生活等領域可供長期使用的機器、設施、儀器和機具等固定資產。第四條設備維修經營活動,是指從事各類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查(檢測)、修理、改造、安裝(拆卸)、搬運以及咨詢等內容。第五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是指符合設備維修企業資質條件,取得資質認證咨詢機構頒發的《中國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證書》。包括資質類別、等級和業務范圍。第六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實行“一照一證”制,即申請資質認證咨詢的企業法人、單位、營業范圍與《企業法人》的內容一致。第七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工作,中國設備管理協會和受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心城市設備管理協會,行業設備管理分會,—1—有關行業組織,為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機構,按分工各負其責。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心城市、行業未委托資質認證咨詢機構的,由中國設備管理協會指定資質認證咨詢機構進行認證咨詢。第八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的審查、復核,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心城市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設備維修經營活動,促進設備維修市場的管理,加強設備維修行業的自律,提高設備維修質量,維護設備維修企業和用戶的正當權益,結合當前設備維修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企業法人》,從事設備維修經營活動的企業,適用本辦法。第三條?設備是指生產、運營、試驗、辦公與生活等領域可供長期使用的機器、設施、儀器和機具等固定資產。第四條?設備維修經營活動,是指從事各類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查(檢測)、修理、改造、安裝(拆卸)、搬運以及咨詢等內容。第五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是指符合設備維修企業資質條件,取得資質認證咨詢機構頒發的《中國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證書》。包括資質類別、等級和業務范圍。第六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實行“一照一證”制,即申請資質認證咨詢的企業法人、單位、營業范圍與《企業法人》的內容一致。第七條?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工作,中國設備管理協會和受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心城市、行業設備管理協會,為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機構,按分工各負其責。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心城市、行業設備維修企業的資質認證咨詢,由省以下和行業資質認證咨詢機構負責。第二章Ⅲ類設備維修咨詢企業,年營業額第四章設備維修企業資質認證咨詢的程序和審批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82號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產品質量認證(以下簡稱認證)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設立的或者授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行業認證委員會(以下簡稱認證委員會)負責組織認證工作的具體實施。第三條企業對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產品,可以自愿向有關認證委員會申請認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以下簡稱規章)規定未經認證不得銷售、進口、使用的產品,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認證后,方準銷售、進口、使用。第四條認證分為安全認證和合格認證。實行認證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其補充的技術要求。第五條認證依據的標準應當是具有國際水平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F行標準內容不能滿足認證需要的,應當由認證委員會組織制定補充技術要求。我國的名、特產品,可以依據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標準實施認證。第六條凡經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加入相應國際認證組織的認證委員會,其認證依據的標準應當采用該組織公布的并已轉化為我國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標準?,F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與國際標準有差異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七條認證委員會經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與國外認證機構簽定的雙邊或者多邊認證合作協議所涉及的產品,可以按照合作協議規定的標準開展認證工作。第二章組織和管理第八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全國的認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制定認證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計劃,編制、審批和發布可以開展認證的產品目錄,審批認證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二)統一規定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樣式;(三)審批認證委員會的組成和章程,聘任認證委員會的委員;(四)確認和審批申請承擔認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及其實驗室,并頒發證書;(五)批準注冊質量體系檢查員和檢驗機構評審員;(六)發布獲準認證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名錄;(七)歸口管理有關認證的國際活動,簽訂雙邊、多邊、委托代理認證合作協議,代表國家或者授權有關認證委員會參加相應國際認證組織,出席國際認證會議,批準認證委員會的年度外事計劃;(八)協調認證委員會的組建,處理有關認證工作的重大問題;(九)監督認證委員會工作;(十)受理有關方面對認證委員會工作問題的申訴。第九條認證委員會應當由產品的生產、銷售、使用、科研、質量監督等有關部門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一)按照規定的要求,提出可以開展認證的產品目錄方案;(二)按照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規章和認證工作文件,制定本認證委員會實施認證的具體辦法;(三)確認用于認證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提出其他可以用于認證的標準;(四)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可以承擔認證檢驗任務的檢驗機構及其實驗室;(五)受理中國企業及其他申請人提出的認證申請;(六)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推薦質量體系檢查員和檢驗機構評審員;(七)負責組織對申請認證企業的質量體系進行檢查;(八)批準認證,頒發認證證書,定期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獲準認證的產品及其企業名錄;(九)處理有關爭議問題,受理對認證工作的申訴;(十)負責對獲準認證的產品及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結果報送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十一)依法撤銷認證證書。第十條縣級以上(含縣,下同)地方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對違反認證規定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其職責是:(一)查處不符合認證時所采用標準的認證產品,假冒或者轉讓認證標志的產品,逾期未經復查合格而繼續使用認證標志和證書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二)查處未經審查批準而從事認證檢驗工作的檢驗機構,以及未經國家注冊而從事檢查工作的人員;(三)查處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不經認證不得銷售、進口和使用的產品;(四)對本行政區域內獲準認證的產品發生的質量問題,及時向上一級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首先就應該保證申請組織擁有獨立的證明文件,其中包含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是已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另外還有許可證以及資質證書的復印件。生產工藝的流程圖以及工作原理圖。申請認證產品的一些基礎信息,比如質量報告,用途信息,產量信息,還有技術信息等等。產品標準清單,還有產品標準清單的法律法規。
2022-02-17 10:56:31
申請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主要是為了有效強調持續性的改進,要求組織創建明確的職責,運作規范化的管理體系。通過合理并且有效的方案,能夠達到環境指標,有效實現環境的方針,同時也可以給予支持。環境管理體系所涉及到的要素包含計劃,活動組織,機構,程序以及職責等等,會分成4個部分以及十七大要素。
2022-02-18 17:02:16
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主要是通過專業性的評估以及符合相應法規的鑒定,能夠有效尋找出在目前產品,活動工作環境里面的危險源。針對一些不容許出現的風險或者是危險,來有效制定合適的控制計劃執行控制的計劃,定期檢查評估職業安全的計劃或者是規定。另外還需要有效創建包含一系列因素的管理體系,其中包含職責信息,溝通應急準備組織結構以及響應要素等等,能夠持續性改進職業的健康安全。
2022-02-18 17:41:25
ISO20000信息技術服務體系認證是面向機構的服務管理標準,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有效提供建立實施監控以及改進的服務管理體系模型。這是當前在金融機構,高科技產業,還有電信機構不可以缺少的一個重要機制。這也讓所有的it管理者會擁有著參考的框架,能夠達到管理it服務的效果,可以通過認證的方式來表達。其實這一次的認證會通過4個完全不一樣的方面來有效介紹準備的階段,事實上這4個部分的內容大部分都是認證過程中所不可以缺少的,但是因為組織的架構和管理的基礎有所區別,所以可能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性。
2022-02-18 18:12:00
溝通是有效保證任何一個食品聯步驟的食品安全危害可以有效得到控制和確認。其中會包含食品中上游以及食品中下游之間的溝通。作為有效的食品安全體系,是有效建立架構化的管理體系,具有著運作以及改進的效果。同時還能夠有效達到危害控制的作用,在目前的食品行業早已得到廣泛的認可,可以有效用來確定所選擇的策略,能夠有效通過前期要求來進行聯合的控制。
2022-02-21 10:18:54
在經過年檢過的資質證書,企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否齊全,這一點非常的重要,因為會形成受控的文件,并且進入到運行改進的階段。體系的階段就能夠自行的完成,也可以找到一些專業的機構去協助。體系的文件,其中也會包含三大體系的手冊,其中會包含各種操作指南,記錄文件,還有規章制度,盡量要選擇一些專業的機構。
2022-02-22 09:58:04
ISO13485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主要適合于目前的醫療器械開發生產安裝以及相應的服務設計,在目前的標準定義中,無論是單獨性的使用又或者是組合使用,都必須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主要適合于疾病的診斷,疾病的預防,疾病的監護。損傷的診斷,損傷的監護或者損傷的治療,同樣也是解剖生理過程的研究以及調整。
2022-02-22 10:14:17
申請IATF16949汽車行業質量體系認證,就可以有效獲得質量保證的標志,能夠有效幫助企業第一時間獲得顧客的信任,最終就可以擁有著比較廣闊的市場空間。當企業在市場上擁有更好的發展空間時,就能夠擁有更好的發展效果,這也是不容錯過的。
2022-02-22 10:30:46
從目前認證的公司現狀來分析,大部分都會涉及到保險,電信數據處理中心,以及銀行等行業。在頒發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時,機構必須要獲得國家的認可,如此才具有審核證書頒發證書的權利。
2022-03-03 10:10:52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隨著企業規模擴大和生產集約化程度的提高,對企業的質量管理和經營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采用現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在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活動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2022-05-11 11:09:13